低压进线断路器一般用于变压器低压侧,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断路器,如果选择不当,一旦发生故障或误动,将可能造成较大范围的停电。本文将阐述笔者在低压进线断路器设计选型工作中所遇到的两个实际问题及处理方法,供同行们参考。若有不当之处,望给予指正。
1. 关于断路器短路分断能力
断路器一般具有两个反映断路器短路分断能力的参数:其一是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以下简称极限分断能力)Icu,其试验顺序是o-t-co(o表示分断操作,co表示接通操作后紧接着分断操作,t表示时间间隔,一般为3min),在按规定的试验顺序动作后,不考虑断路器继续承载它的额定电流;其二是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以下简称运行分断能力)Ics,其试验操作顺序是o-t-co-t-co,在按规定的试验顺序动作后,需考虑断路器继续承载它的额定电流。
断路器设计选型中应采用哪一个参数,规范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种手册也没有明确的说法。大多数手册指出:断路器的额定短路通断能力等于或大于线路中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一般按有效值计算。具体是极限分断能力还是运行分断能力没有说明。只有个别手册指明采用极限分断能力,但是我认为,对于低压进线断路器应采用运行分断能力,理由如下:
1. 从可靠性方面考虑
采用运行分断能力选择断路器,在断路器开短路电流后,还可以保证断路器承受它的额定电流,减少断路器出故障的可能性,从而可以提高断路器运行的可靠性。
2. 从可行性方面考虑
对于新型断路器,运行分断能力一般都较大,都能满足短路电流的要求。表1列出了几种有代表性的新型断路器的运行分断能力。
表1
变压器容量KVA 400 630 800 1250 1600 2000
变压器额定电流 A 610 960 1200 1900 2432 3040
变压器电路电压 4 4 4.5 4.5 4.5 4
短路电流有效值KA 13.7 21 23.5 35.2 43.5 66.88
Ics/IcwKA ME 50/30 50/50 50/50 50/50 80/80 80/80
CB11 50/50 50/50 50/50 65/65 65/65 65/65
M 130/65 130/65 130/65 130/75 130/75 130/75
DZ20 25/- 38/- 38/----
TM30 75/8 50/15 50/15 50/25 --
NS(C) 150/- 150/15 150/15 ---
表中短路电流有效值指变压器10KV侧短路容量按150-200MVA考虑,在距变压器低压出线端3m母线处发生金属性短路时的短路电流。CB11是长征电气十一厂近年推出的框架式断路器,TM30是天津低压开关厂最近推出的塑壳式断路器,M、NS(C)为梅兰日兰公司产品。表中所列的Ics和Icw(短时耐受电流)数值均为各系列断路器中满足变压器容量要求的相应壳架电流等级断路器的数值。
从表1可以看出,对框架式断路器,除CB11当变压器为2000KVA时,其运行分断能力略显不足外,其他断路器都能满足要求;对于塑壳式断路器,只要容量满足要求,分断能力一般没有问题。
对于老型断路器,厂家没有提供运行分断能力这一参数,只有极限分断能力。设计选型中可按Ics=Icu50%考虑。这样选择,当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合适时,其运行分断能力往往不够,需通过提高断路器的壳架电流等级来满足分断能力的要求。例如对于800KVA的变压器,查表1可知其额定电流为1200A,短路电流为23.5kA,按额定电流可选DW15-1500型断路器,其极限分断能力为40kA,若按极限分断能力选择,它满足要求;若按运行分断能力选择,则不满足要求,需选择更大壳架电流等级的断路器。如DW15-2500型,其极限分断能力为60KA。所以,对于老型断路器,按运行分断能力选择也是可行的。
3. 从经济性方面考虑
对于老型断路器,按运行分断能力选择,一般需提高断路器的壳架电流等级,以满足分断能力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