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列席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等法案,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南存辉代表曾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围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出了十一项议案和建议。据悉,《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原本并未列入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计划。因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列入会议议程。
据了解,这是《可再生能源法》首次修订。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可再生能源法》以高票通过。
此次重要修改包括: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确定电网企业的收购最低限额指标。同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