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下旬以来,吉林省中南部和东部大范围连续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袭击,全省多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过保证水位洪水,第二松花江出现全流域大洪水,多座中小水库出现险情,多处江河堤防发生漫溢,城市基础设施、电力设施损毁严重。面对如此严重突发情况,东北公司紧急部署抗洪抢险工作,积极应对各类险情。
在获悉吉林省遭遇重大灾情后,东北公司党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向吉林省公司进行受灾援助等相关事宜。会议分析了当前防汛抗洪严峻形势及吉林省公司面临的困难,决定向吉林省公司提供价值300万元的紧急物资援助。
东北公司物资部接到采购任务后,立即联系吉林省公司物资部,第一时间掌握受灾地区最急需的救灾物资。物资部连夜组织部门员工和物流服务中心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展救灾物资采购工作。联系供货商、询价、下订单、付款、组织运输物资到受灾现场。经过一系列紧张有序的工作流程,从8月3日~8月30日,公司分四批提供5艘冲锋舟、5台箱式变压器、29台汽油发电机、16台柴油发电机、50台柴油动力排污泵、30套升降式自发电便携照明设备、30个防暴照明灯给吉林省公司,合同总价值303万元。
物资部组织这批紧急援助物资迅速送达到指定地点,有力地支持了吉林省公司抗洪抢险和生产自救工作,有效缓解了受灾地区的燃眉之急,充分体现了东北电网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兄弟情谊,并获得了吉林省公司的高度评价和诚挚感谢。
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忙碌,物资部在确保东北公司系统内各生产单位防汛物资充足供应的同时,圆满完成了该公司党组交办的援助吉林省公司抗洪抢险物资工作,为吉林省公司取得抗洪抢险最终胜利提供了有力的物资支援。